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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引入调解机制效果好
作者:陆文珍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10:28

   为加强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全面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大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引入调解机制等多项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技术管理工作效率。

该院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通过细化司法技术管理工作流程,将调解优先理念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有机结合,打破了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审查立案→选择机构→委托鉴定”的传统工作模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此调解机制为在收到业务庭决定启动司法鉴定,司法技术室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深入细致地了解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的焦点,运用释法明理、说服开导等工作方法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费用、风险等,通过风险预警,从鉴定的技术角度、鉴定程序、鉴定风险、诉讼成本、诉讼时间等方面向当事人明晰鉴定成本和风险,使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一定的预期,让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有全面、科学的了解,让当事人衡量得失、考量风险,力求调解结案;从而达到促进调解的目的。今年以来,通过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认真调解而撤销鉴定4件,配合业务庭调解案件5件,均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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