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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法院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17:09


    198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从都安、巴马、马山等三县结合部划出部分乡镇组成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法院伴随着自治县的成立而诞生。建院之初,有干警30多人,来自都安、马山、巴马三县政法等部门,院机关租赁民房办公,1991年搬进过渡房,1997年迁至现址大化镇建丰路2号。法院占地面积13亩,有办公、审判综合楼两幢,建筑面积为3943平方米。现有干警65人,其中法官46人,其他工作人员19人,本科学历以上占58.4%。专科学历占36.9%。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3个,即大化人民法庭、都阳人民法庭、岩滩人民法庭。辖区有16个乡镇,人口41万多。大化境内有两座大型水电站,素有水电之乡和观赏石之乡的美誉。

  建院以来,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干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始终坚持公正和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物质基础设施建设跨入了全市的前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2009年,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2.2%,执行和解率达 49.50%,为大化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0年以来,法院共荣获区、市、县集体表彰奖励40多项,52人次获县级以上个人表彰奖励。2004年荣获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艰辛成就伟业,奋斗创造辉煌。大化法院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为目标,不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实现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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