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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院如何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
作者:韦群玲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15:48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他们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近些年,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总体趋势,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渐渐成为社会热议话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世界性问题。而法院作为中国司法制度的执行者,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现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和法院如何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的对策,谈谈本人一些观点。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特点分析。

????1、疯狂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3、连续性。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5、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有的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的犯罪伎俩,有的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

????6、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立,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既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又对涉世不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对于青少年而言,大众传播媒体提供了一个最佳的模仿对象及社会化模式,因其所提供的信息代表着时尚,若是他们无法积极模仿,便代表他们“落伍”了。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不良文化和西方腐朽没落思想,通过大众传媒迅速在我国泛滥,充满色情、凶杀内容的画刊、图书影像充斥文化市场,误导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很容易诱导青少年走向犯罪。对判断能力较弱的青少年而言,媒体所展现的暴力镜头很可能造成其盲目的英雄崇拜,更何况电影中许多血腥暴力的动作的确已成为英雄人物的“注册商标”。我们看到社会的影响在孩子心灵成长中担任了一个重要的角色,目前出现青少年犯罪类型的恶劣性与此不无关系。尤其是网络不良文化的传播,导致青少年心理扭曲,加快了犯罪进程,更甚者受网络影响,传统的青少年犯罪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具体表现为:网络传播西方价值形态文化,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网络的淫秽站点泛滥,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导致青少年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增加;网络暴力文化的传播,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误导,导致校园暴力和有组织的犯罪增加;网络散布仇恨情绪,宣扬恐怖主义以及其他邪恶思想,使青少年中毒至深。

????(二)不正确的家庭教育给孩子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父母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不良行为,主要有:一是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秽语连嘴,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二是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造成青少年去偷、抢;三是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畸形;四是父母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五是溺爱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养,娇生惯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六是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青少年在这种不良的家庭环境耳濡目睹,久而久之,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法制道德教育有一定的滞后。

????法制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而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教育是青少年获取知识的基本途径。但是,重升学率轻道德和法制教育是社会普遍现象,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许多青少年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犯了罪,更不知道犯的是什么罪。二是忽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格成长的关键时期。但目前现行教育普遍忽视青少年心理素质训练和自护能力培养,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三是部分学校为省事,对于成绩差、品德差的“双差生”不是有针对性地教育、管理,而是置之不理,人为地、不负责任地把“双差生”推向社会,成为闲散青少年,从而造成他们被社会上坏人引诱利用。资料表明,失学辍学问题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明显,有近一半的青少年罪犯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法院就如何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的对策。

????(一)校园普法教育常态化

????坚持定期派院里骨干深入校园开展法制讲座。宣传以法理概念与多种经典案例相结合,法律法规与道德观念相结合,条文规定与现实生活相结合。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制宣传。并制定相应的互动环节,力争让青少年懂法、信法、遵法、守法、用法。同时,也让法院准确把握当下青少年思想变化,与时俱进不断改变宣传方向,改进宣传手法,适应青少年思维,加深青少年法制观念。

????(二)针对家长开展法制宣传

????法院在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活动,设立家长专题宣传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予。针对如何教育孩子、青少年违法犯罪家长应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家庭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问题,对广大家长进行宣传。并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和家长开展互动,解答家长们的疑惑,使家长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清楚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如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为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当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作为其监护人应聘请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范围。又如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所以,作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后,必须及时到场,履行其监护人的职责。

????(三)分年龄段开展法制宣传

????不同年龄段,针对其开展不同的法制宣传。(一)10?周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这样,针对这个年龄段,着重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二)10至?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应当着重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规定部分内容。通过宣传这些法律让该年龄段青少年知道自己的行为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三)18?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四)我们在道路上都行走、骑自行车或骑摩托车、开汽车等,也有法律规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就法院而言,要做好该项工作,就是要结合实际,从多个方面着手,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宣传影响力,尽力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创建良好的宣传氛围,进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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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该案代理人是否可以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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